照相警告牌是不是該寫限速多少?

之前不是有高官說過

罰不是目的,目的是讓人守法

那我覺得樓主的說法很正確,讓人守法就該標示清楚給人看
臺灣已經不錯有立告示牌告知你前方有測速,還能以超過限速十公里通過不會罰,國外就沒那麼仁慈,隱密執法是常態。
贊成!
設計細節我沒意見,重點是同時還要有速限。
原本就是照相測速標誌加上速限標誌擺一起,前一陣子不知是哪位想到什麼,把這2個給分開了。
我曾計算過高速公路大約50公里的某路段,相機符號比速限標誌還多。
我開車很守規矩,車速會盡量控制在接近速限但不超過的狀況,只有相機符號但沒速限,我該怎麼控制速度?高速公路相較還好,省道就很痛苦了。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閘道附近也應該有速限標誌。常常是進入主線開了好幾公里,才終於看到速限,這一段超速要算誰的?
frogghoul wrote:
臺灣已經不錯有立告示牌告知你前方有測速,還能以超過限速十公里通過不會罰

像我這種不超速的開車法,根本不需要這項預告,我需要的是速限標示;會超速的人更不需要這項預告,他需要的是重罰。
10公里的誤差空間是需要的,道路高高低低,車速也很難十分穩定。不然就得重新教育駕駛人:限速100,請控制在90-100,而不是100-110。
我的認知是:
清楚明白的速限告示立牌
要求駕駛員保持安全車距
規定車輛出廠速度要正確


這些不都是政府該做的嗎?


另外,有部分人一旦手握住機車油門
或是腳踩到汽車油門踏板,就以為是
車神上身了。
但是一見到前有測速照相就自動降速。
這樣的話,偉大的政府是否可以增加
測速照相桿的數量。
我相信,這比不斷的宣導開車不超速
有效多了。
tamasa wrote:
另外,有部分人一旦手握住機車油門
或是腳踩到汽車油門踏板,就以為是
車神上身了。
但是一見到前有測速照相就自動降速。
這樣的話,偉大的政府是否可以增加
測速照相桿的數量。
我相信,這比不斷的宣導開車不超速
有效多了。

這我也贊成。
經費不夠也可以只裝外殼。

frogghoul wrote:
臺灣已經不錯有立告示牌告知你前方有測速,還能以超過限速十公里通過不會罰,國外就沒那麼仁慈,隱密執法是常態。...(恕刪)

可以讓他們搬來台灣住阿
不然人都不進來
巴啦巴啦碰! wrote:
常常一堆路段速限60...(恕刪)


都有標示,只是記不住而已
溫馨提醒當然是越多越好

不過,會不會造成立法偏頗的問題

好像在幫壞人開脫的感覺

因為本來每一段路就會有速限標示了

或者說,測速點之前,本來就會有速限標示了

只是有時候是駕駛人自己忘記而已
gtr86x wrote:
本來每一段路就會有速限標示了
或者說,測速點之前,本來就會有速限標示了
只是有時候是駕駛人自己忘記而已

常跑國5接國3的車友,請幫忙留意:從國5接國3北上,離交流道多遠之後,才出現速限標誌?
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交接也時常會有類似的狀況,真的不是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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