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346分
文章編號:71902487
axr6902421 wrote:
首先請看清楚發文
肇責已經依照我的行車紀錄器判定對方違規,我0肇責..
剛開始我是後車,他是前車,行車紀錄器上我的車速30~40km..距離前車約7~8個車身距離..
到路口時,前車打右方向燈靠右,我的燈號是綠燈所以我依照車速直行..
接下來行車紀錄器錄到的就是他靠右未停,直接打左方向燈欲迴轉(雖然他跟警察說他要左轉)..
於是我就在路口撞上他了..
這有沒有肇責也不是我說了算,是根據1/25號交通大隊的拍照以及筆錄後所得到的結果..
行車紀錄器有300多MB..傳不上來,而且我不太會把車牌塗銷..所以肇責並不是討論的重點
因為肇責已經判了,肇責已經判了,肇責已經判了!!
時代真的有進步...這樣能0肇責...以前管你甚麼寳,怎樣的無敵大迴轉,甚至逆向大迴轉...
後車撞前車..要能0肇責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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