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這麼講...假如警方蒐證錄影中女嫌真的有清楚表明關鍵的那句話...對方不見得願意”善了”;執法務必保持冷靜並善用同僚支援,如此才可以保護自己並確保定罪,否則後果可能就是拿不到最後的正義還被反咬一口;
ninidogs wrote:反正最後頂多易科罰金(恕刪) 和解?呵呵。和解是要雙方互告,你們真以為警察會怕被告?去警察局問問,執法過程被告的很多,他們沒那個時間每個都怕影片明明多次告知要逮捕,你還一直跑,還拒捕襲警,你說法院和檢察官會不會起訴定罪警察?
隨便你們怎麼”想”吧,證據的基本要件”人事時地物”所形成的因果關係與合理的邏輯推演,這些才是法院認定的判決依據;看得懂的就看得懂,看不懂的多言也無意義;反正是當事人去承擔一切後果,在一旁說風涼話不痛不癢的,有X用!?當下這種氛圍...跟public lynching沒兩樣,地富反右壞check,論出身未審先判check,只看政治顏色罔顧基本人權check...沒去看月曆還真以為回到70年代對岸文化大革命時代,標準的紅衞兵鬥倒鬥臭丶人格與人性尊嚴掃地的一貫作風!台灣瞧不起對岸的專制人治,對付她這種人是不是更該發揮”台灣價值”與”台灣優勢”!?台灣的人權法治與人民素質在哪!?不必多不必少,台灣人權法治的素養丶就是即使對她這種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中國小三”,一樣重視她的基本人權與合理尊嚴!她必須為她的犯行承擔後果與代價,這全世界走到哪都一樣,但自詡民主人權法治立足世界的台灣是如何”伺候”她...然後人民與媒體是如何地公然侮辱歧視攻擊她...如此這般真的能讓她感受到台灣與對岸有什麼”不一樣”!?
Hermitissimo wrote:隨便你們怎麼”想”吧(恕刪) 你要不要去水管上面打字:辱罵員警、逮捕,看看多少影片?原來有中國身份就要有特權不用被逮補了,不然就是文革。真是長見識了。隨便找就有一大堆影片了,原來今天遇到中國裔的女人,警察的公權力可以讓人挑釁踐踏?
ninidogs wrote:很好啊!大家有戲看,(恕刪) 警察送案件的時候會把影片寄過去,要不要跑法院不是你說了算,法律條文要先看清楚,警察如果沒有逾越他逮捕的手段,你認為檢察官會起訴嗎?不要活在自己的法條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