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檢舉上網求有經驗大哥姊解惑 是否有申訴空間 或是只能認賠

騎單車比較沒有打燈的問題, 只要打手勢
x50000917 wrote:
各位好第一次被檢舉,(恕刪)
如果是騎路肩還可以去提申訴說前車太靠外,壓縮到行駛的空間
但如果是未打燈那可以申訴的空間不大,因為就算是別人影響到你
的行進路線,也不代表可以跨線不使用方向燈
而且不使用方向燈這一條蠻貴的,印象中好像比行駛路肩還貴
x50000917 wrote:
各位好第一次被檢舉,(恕刪)



你的敘述跟照片呈現的時序不同

你說為了閃左邊的貨車

可是看分鏡格的接近順序

你才是從右後方跨越路肩線駛近貨車的人

所以你照片上面打的理由,有點本末倒置了,您可以重新想一個說詞

不然你申訴完,這些看盡違規花招的警察,最終還是會對你打臉
leoliou
樓主:第一次看圖說故事被看破,上網求有經驗大哥姊解惑 是否有掰下去的空間 或是只能認賠
x50000917
是因為左方貨車降速了
原來二輪仔見到二輪仔也是會發瘋眼紅的,我還以為他們只針對比自己多兩個輪子的~
這就是人參
我檢舉的幾乎都是二輪(我也是騎車),二輪太多違規檢舉不完
如果開單原因是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那就沒救了
因為真的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西恩潘朵拉 wrote:
原來二輪仔見到二輪仔也是會發瘋眼紅的,我還以為他們只針對比自己多兩個輪子的~

車子只是「交通工具」
什麼車都無關違規
人才是違規本體,所以違規罰單都是寄給「車主」
罰的也是駕駛人

別再用交通工具搞分化了
西恩潘朵拉
血輪眼仔,這麼義憤填膺?看不出我在反諷?[挖鼻孔][大笑][大笑][大笑]
眼觀耳聽
樓上的是被政府洗腦什麼?
違規就是違規......
台灣的路肩不能騎車但卻可以停車,怪怪的。
robuni
不會啊 路肩的用途本來就包含停車 但並非設計來行駛的
x50000917 wrote:
該地段是在鄉下,時間是平日下午2-3點
(雖然可能對申訴無幫助,但是還是要說明一下)
上網看大部分人都是從機車道跨到汽車道被檢舉,我這個是從路邊跨到機車道也算是在檢舉此列嗎?
其實沒必要補充這些 因為依法規這樣本來就是違規了
跨越車道線或者邊線就形同換車道 本來就該先打方向燈
申訴是你的權利 但可以預測 駁回的機率極高

如果經過這一個事件 可以讓樓主對使用方向燈的時機有充分理解跟體認
更甚者 能夠對台灣交通主管機關堅持車種分流 堅拒車速、車向分流的普世價值
讓大家充分認識 台灣這獨步全球的車種分流 造就多少奇葩的後果 也算是功德一件
x50000917
自從這個事情後,我穿越白線都會打方向燈,平均上下班1天要按20次左右方向燈,另外也開始觀察各機車,發現有9成騎車人士(包含警察騎機車),穿越白線都不會打方向燈
犯小人沒辦法,只能詛咒檢舉人全家.......沒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