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典逼車後揚長而去範例~


JizzBoy wrote:
況且這個事件沒有碰撞所以游覽車也不會有任何責任


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沒有碰撞

真的...我無法體會影片中大車沒有碰撞小車的境界

JizzBoy wrote:
有逼車嗎?看不出來
只看到銀色神車堵住大車專用超車道然後又反應過度而已
要是看到後方有大車快速接近立刻閃進內側車道不就沒事了嗎?

業內對這種佔用大車專用超車道的
都是先想辦法讓小車進入視覺死角然後在超車
同事朋友跟我說時本來我不知道為什麼
我姪子解釋說小車在死角法官都會判大車無罪我才晃然大悟
況且這個事件沒有碰撞所以游覽車也不會有任何責任


小弟不知您的開車方式是否如您以上所說
能否公開告知一下所謂的"業內"是指哪家業者呢?
讓版上的觀眾將來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能夠啟動防禦駕駛,立刻閃進內側車道並且加速離去
說不定就這樣救了好幾個家庭呢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ric62 wrote:
前陣子有台車在中限不...(恕刪)


你少了後半部喔
我有說只要不低於速限應該沒什麼爭議
eason0608 wrote:
你少了後半部喔我有說...(恕刪)

問題有多少人知道中線到最低速限是80km...要不是那台車中線70多km上新聞還真的不知道
看看人家對岸落後地區是怎麼標的...

我們先進國家地區是怎麼標的

Kevin4931 wrote:
巴士司機的罪行已經明顯到不需要去提他了!

巴士司機那裡有罪了?
你不要亂講
他只是單純超車而已
你到底懂不懂?

如果有罪警察自然會去抓
我看這件事警察根本懶的管吧
爵士魂

alfasaab wrote:
開車不是自己慢慢開爽...(恕刪)


我相信ALTIS沒有故意阻擋,但是太牛了~~
一副前後左右都不關我的事,我就自顧自的自己爽就好~~
我也相信ALTIS有看見大車有超車意圖,但是就是"不想甩他".....
一副恁伯就是這樣開你奈我何??

最後就踢到鐵板了.....

最後聲明一下,我沒說遊覽車對喔!!!
我只是要表明這是可以避免的事故.....
要有觀察前後左右動態防禦駕駛的觀念!!

JizzBoy wrote:
巴士司機那裡有罪了?
你不要亂講
他只是單純超車而已
你到底懂不懂?

如果有罪警察自然會去抓
我看這件事警察根本懶的管吧

我看是閣下不懂吧!?
明顯逼車?
看不出來不就判斷力有大大問題...
且不知閣下隸屬哪間大巴公司??
要不要公佈一下??
這種開車,大車逼小車就範的公司是不是要好好宣傳一番呢?

且甚麼較單純超車?
遊覽車明顯的就臨時超車,小客車也均速駕駛在中線
根本未過超車安全距離,遊覽車根本就想致小客車於死地...

到底誰不懂??? 服了閣下的言論

FreeHand ZERO wrote:
JizzBoy wrote:
巴士司機那裡有罪了?
你不要亂講
他只是單純超車而已
你到底懂不懂?

如果有罪警察自然會去抓
我看這件事警察根本懶的管吧


我看是閣下不懂吧!?
明顯逼車?
看不出來不就判斷力有大大問題...
且不知閣下隸屬哪間大巴公司??
要不要公佈一下??
這種開車,大車逼小車就範的公司是不是要好好宣傳一番呢?

且甚麼較單純超車?
遊覽車明顯的就臨時超車,小客車也均速駕駛在中線
根本未過超車安全距離,遊覽車根本就想致小客車於死地...

到底誰不懂??? 服了閣下的言論


你可能會更佩服他姪子
姪子說
JizzBoy wrote:
巴士司機那裡有罪了?...(恕刪)


---此段有誤 ,現行法規大客車速限比照小型車..
高速公路大客車限速90km/h, 允許上限為100km/h..
如果小客車均速100km/h ,大客車臨時超車, 代表其速度超過100km/h, 已經是超速了..
台灣的法律規定,就算要超車也不能超過法定限速..
---此段有誤


所以不管怎麼看,這台大車從事故發生前到發生後都是違規...
影片中大車觸犯的法規我在這個討論串的前面已經講過了, 再列舉一次吧..

1. --刪除--
2. 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罰款3000-6000)
3. 未保持安全距離. (罰款3000-6000)
4. 任意變換車道. (罰款3000-6000)
5. 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罰款3000-6000)
6. 肇事逃逸. (無人受傷: 罰款1000-3000,吊扣駕照三個月. 有人受傷:罰款3000-9000, 終生吊銷駕照).

再補充一下..
若有傷者之肇事逃逸罪成立,警方則可追加過失傷害罪,若小車駕駛重傷或死亡..則可能判定過失重傷害罪..
這兩者均是刑事責任..要坐牢的~

此外,在此提醒一下所有人..今年7/1交通新制 (更正:2006/7/1新制) , 肇事逃逸的成立, 已不需要是否有傷者來判定, 只要事故成立,肇事者未停留現場處理或通知警方處置,均為肇事逃逸 .. (如上述6, 肇事逃逸分為有傷者, 及無傷者), 所以如果發生事故,請大家都留置現場等候警方處理較佳, 若當場私下和解,也建議互留下資料後,再各自去警局備案..以求自保

Eairjustin wrote:
高速公路大客車限速9...(恕刪)


請問大客車速限的法規是哪一條???
我知道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速限比較低,
但是大客車沒有....

請勿再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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