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 向上路 大觀路口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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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DR吱覺得沒有很意外
和平分手
選舉
幾天前已經看了2個角度的了,沒想到今天還有第三部
吱一聲

就沒了
兩台都闖紅燈了,
但都沒傷及他人,
Happy End
A辣愛怕跑
要問faack大,他才是帶頭大哥
去阿里山看海
djwx 大概是抖音看太多了吧
要自殺也不要連累別人⋯⋯
急著衝回家看日本片
結果躺在空中~厲害了!

葉梓楓
jxv 爽上加爽[打氣]
Gabriellin
U值姿勢,值得給五分
疑似是兩個都闖紅燈
路口會有幾秒是兩邊都紅燈的
這兩個是這個時候通過路口的
肇責就不用多說了
兩個都違規辣就是看板金跟輪數了
我認為四輪大爺全責比較符合民情
sagat
四輪大爺就是全責啦,吱吱
Gabriellin
四輪大爺為民除猴?了不起,吱吱。
諸葛小花 wrote:
疑似是兩個都闖紅燈路...(恕刪)

"疑似"可以刪了,
大爺搶黃燈慢了0.087秒

KiKiUnicorn
ablj 『得』字代表可以但不強制....
ablj
@KiKiUnicorn 照你這種說法, 設個0.5秒, 1秒都可以, 那要「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31條規定幹嘛? 直接廢掉算了. 賤綠黨教的好嗎? 幹話說的如此自然


機車騎士此刻突然發現左邊怎麼有車子出現,本能反應稍微向右想躲過,但一定怎麼都躲不了啦,這一秒腦中出現一堆的跑馬燈,人生會不會就此結束!
Wang S.C.
按燈號時間差, 2邊應該都闖紅燈, 也都認為對方不應該出現....
knift
這個時間本來就是用來清空路口的車輛,誰知道這兩台都覺得自己最聰明能充份利用這段的空窗期,旁邊乖乖等的都是白痴,沒想到報應來的這麼早。
如果汽車通過路口時仍是黃燈,

則汽車無違法。

機車就非常明顯被拍到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以及闖紅燈,

違規事實明確無爭議!

但汽車若被證明超速行駛,行經路口未減速,應注意未注意⚠️

可能會負擔三成肇責。

除非能證明自己未超速以及反應時間短於1.6秒,

否則很難無肇責全身而退。



這位智障三寶騎士,你這種行為,

沒有任何人會認同你,

你這樣騎車歐,

「早死早超生」去吧。

交通公害社會毒瘤。
eannrss037
認同,也受了皮肉痛了,躺在醫院反省吧
Bookwarm
之前有案例,路口汽車黃燈撞死闖紅燈機車騎士,一樣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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