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hsuanming wrote:
感謝諸位大大的回應,我的友人雖然獨自帶著兩個小孩,但他不是沒工作,而是沒有辦法正常的工作!
(平常他就帶著兩個小孩去路邊舉牌或是派報,沒有對或錯,這也是他對生活負責的一種方式)
會住在台北,是因為我剛好幫他找了一間月租五千元的老舊平房,兩房一廳有廚房二十坪,但是位於至善路底的山區!
申請低收入戶也是為了可以讓小孩有優先的資格去上公營的育兒園..自己再到工地去工作,來改善生活!
能不能申請的過~我想應該這絕不是我們或是接案的公務員說怎樣就怎樣的!
至少不要在收件時就拒絕或打太極...
至於急難救助,我想也是一樣的道理.
只要是身為市民,就有權力申請,能不能過依舊是審查機制來決定!
在這個社會上,每個公民都擁有被平等對待的權利.
而平等用於此,每個人都可以去申請政府所明訂的社會福利,第一線人員就是收件承辦,而不是一開始就打太極的推諉,更不該用著專業的言詞,夾帶著酸溜溜的語氣...(聽到傻住,沒想到錄音,是我的不對)
小孩需不需要寄養?寄養了會不會比較好?
我不知道,也不想評論...我也是被收養的小孩,感覺真的...如人飲水啦!
還是再次的謝謝各位大大們...你們的熱心回覆,讓我的朋友看到了理性與感性的溫暖!!
謝謝!!
這篇真的值得推 只是有太多網友自行腦補
看起來爸爸只是想盡辦法要跟小孩在一起
才出此下策 雖然不是最好的辦法
但絕對是讓他們親子關係最緊密的辦法
加油
尊爵小黑 wrote:
我還真看不出來哪邊不對了??
35歲的男人只靠低收入補助可以養活二個孩子??
我看連自己養不養的活都有難度了?
只靠這一點收入 就算孩子養大他有辦法栽培嗎?
孩子先去寄養家庭 自己趕快找工作
收入穩定再接回來 哪邊錯了
公務人員把關 酸民也要酸
公務人員不把關 酸民又要酸
閣下憑哪一點看出這個男人想「只靠」低收補助養活孩子?.....
他養不養的活自己輪不到別人或公務員操心......
只靠這一點收入不能栽培孩子嗎?難道一定要金山銀山才能栽培?....
不要再腦補一些自以為是的情節了好嗎?.....
這個案子的情況很單純.......
該男去申請低收入補助......公務員的責任就是受理.....
能不能申請的過以及他養不養的活孩子都不是公務員可以評斷的.....
他是成年人....他會為自己和孩子負責......
而不是公務員這個外人一句話就可以剝奪他申請補助的權利的.....
把關與審核是由審查者看他提供的資料來決定......
輪不到閣下或是該公務員「把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