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花奪槍誤殺人 判3年--- XD... 法官的意見有點扯...

還有人傻傻白吃以為此案判太輕..........不會看清楚文章內容,想一想嗎


真實生活沒遇過流氓?

拿槍自以為老大多的是

你怎麼知道流氓槍被拿走,不會見笑轉生氣

氣勢更加凌人??


跟這種人奪槍保護自己只是剛好

你怎麼確定對方槍被奪走

他下一秒不會想搶回來


你怎麼確定他身上只帶一把槍?

不可以有第二靶電擊器喔



沒出過社會喔

內容不會看就隨便回文喔....

跟打死警察不用判重刑是不同,情結完全不同好嗎?

你跟女朋友在外面遇到壞人你可以冷靜喔

我看你是看你女朋友被壞人強姦吧

天生隨便 wrote:
沒出過社會喔
內容不會看就隨便回文喔.......(恕刪)


你真的是沒在看文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我是說判3年並不應該

我是說判3年並不應該

我是說判3年並不應該

法官認為現場扭打該怎麼演,那只是隨便寫寫

我看法官是怕判太輕又被媒體罵

但想不到還是被罵

因為劇本不夠專業
nesy521 wrote: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定于防衛過當,依殺人罪酌減刑度輕判三年徒刑定讞。..(恕刪)


如果搶槍不成反被歹徒打死,法官會怎麼判?不會也三年吧。

話說跑司法的記者都沒種,碰到這種烏龍案都沒登出法官、檢察官的姓名。
台灣人是想把殺壞人的權力交給髮官
偏偏台灣現在的髮官喜歡拿好人開刀,你說台灣人能怎麼辦? 這時候那些偉大的人權團體呢? 我忘了,他們只對壞人的人權有興趣,好人才管他死活

有人就是自認只有對壞人好,才能顯示自己偉大的慈悲心,一群毫無正義的假道學者。
三等公民 wrote:
如果搶槍不成...(恕刪)


髮官怎麼判,亂判啦,只要說是酒喝多了,有悔意,髮官大人一般最喜歡這種有悔意的壞人,肯定輕判。

可憐這善良老百性,為民除害還要被關三年,難怪髮霧部長說要下地獄,這些髮官本來就該下地獄,部長有自知之明而已。
nesy521 wrote:
[轉自蘋果]http...(恕刪)

有影片....
新聞撥時沒看清楚是何時擊發的....
所以法官應該是有看過該影片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人權團體不是說死去的人就沒有人權了..
活著的人才有人權..
這個事件中..怎麼沒聽到人權團體來幫還活著的人發個聲呀?
lilith wrote:
你真的是沒在看文...(恕刪)


我也覺得他真的沒在看文.....
ptx wrote:
如果只是一對一,槍都...
在軍中學得到奪槍術,應該不是一般兵吧(恕刪)


如果是憲兵都是要學奪刀、奪槍術的,
連擒拿、摔跤術都要學低,
不用分是不是一般兵,
至於其他軍種就不知道要不要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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