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凱米 wrote:請問這次輪框還會無故自斷嗎?負責人不是被關?東家換人? 資訊好舊....你起碼好幾個月沒有新資訊了吧創始人炒股被抓之後,就換了新負責人後來又重新募了一堆錢後來又出了m1,n1s現在新出nis pro在對岸這都是高價車,我們卻覺得便宜到爆台灣的電動機車真的是太貴了完全沒有量產低價的優勢可惜不能買對岸的車!!
cbeck wrote:那些超標車在對岸也是違法在騎,只是他們違法習慣了 兩岸一個德行台灣也是一堆人騎不用掛牌限速應該25的電動自行車結果拿到手後在電動車行的暗示下自己都會解除速限25多半都騎到40-50跟對岸的搞法一模一樣!
cbeck wrote:可以買,只是不能合法上路那些超標車在對岸也是違法在騎,只是他們違法習慣了。 首先,本人說明,這種行走在法律灰色區域的事情,的確很糟糕。本人也很不習慣。本人喜歡要麼行,要麼不行。然後大家公平互動。不過,這件事情,則又是另一個概念。這個電瓶車是科技創新,要給科技創新的東西一個發展的空間。畢竟,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最後標準。所以,如果不捅大簍子,可以在灰色區域里實踐一下。畢竟,新事物在不斷出現,新情況下,公共管理也要適應新情況。比如說,大陸的慢車道,本來就是自行車道。以前,大家的出行距離不遠。城市規劃設計時,就考慮用出行距離是四公里的腳踏車,來替代私人交通工具。現在,經濟發展了,城市變大了,急需一種出行距離是十五公里的交通工具。而電瓶車正是符合了這個要求。所以,慢車道逐漸變成了電瓶車道路。當然,出行四公里,與出行十五公里,車輛速度當然會是有差異的。如果需要辦駕駛執照,當然,會平添製造出大量的GDO數據,但會不方便車主的使用,這是個矛盾。所以,需要觀察一段時間。不過,無論如何說,如果你是循規蹈矩,遵守交通規則,象騎腳踏車那樣在騎電瓶車,發生被查被沒收概率是微乎其微。
yungsheng_us2001 wrote:資訊好舊....你...(恕刪) Y大大,還有這裡以前的S大大,以及這裡的E大大,我曾在這裡討論過,第五代馬達控制技術,無霍爾驅動的演算法。這輛車的驅動方法標稱為,「磁場定向控制正弦波演算法」這個磁場定向控制,就是矢量FOC。距離無霍爾還是差一步。最近,無霍爾演算法的電瓶車,也有試驗。但不知效果如何?在核心演算法上,可能遇到一些不可靠的問題,還不夠成熟,還需要進一步觀察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