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4月29日喝酒後騎腳踏車違停在慢車道上,遭後方自小貨車撞飛,送醫搶救5天不治身亡,留下了年僅6歲的女兒,也讓親妹妹崩潰痛哭。事件發生後,58歲李姓小貨車駕駛也被依照過失致死罪送辦。
一名陳姓女子在臉書上發文,徵求4月29日凌晨4點30分左右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同時希望替哥哥集氣。陳女表示,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臨終前囑咐哥哥要好好照顧她,哥哥一直不敢忘記父親的囑託,對她愛護有加,沒想到如今發生意外,讓她十分悲痛。
陳女說明,哥哥今年才32歲,還有一名即將上小學的女兒,希望網友能幫忙集氣。不過,32歲陳男送醫搶救5天,仍然不治身亡。
警方調查後發現,肇事的58歲李姓駕駛酒測值為0,遭撞的32歲陳男酒測值則是超標,初步判定陳男違停,李男又沒有注意路況,所以才導致案件發生,詢問後依照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原因為何仍待進一步釐清。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03/2243325.htm#ixzz7SHLgVb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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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再不修法,或是繼續有人認為「停一下不會怎麼樣」的心態,此現象只會繼續出現
喝酒請不要駕駛任何車輛找代駕或是找親友
也請不要想停就停,紅線、路中央或會造成任何交通問題的地方
個人積分:764分
文章編號:84779965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依據畫面顯示.這根本不是所謂的一般的違停,而是因為酒醉>>>整個就停止在路中間,當然;貨車駕駛未注意前方也是肇責的主因.
這是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也是一則交通教育.
不應情緒作祟而綁架了政府修正檢舉方向的真正意義.
違停違規就是不對,但違停也不代表就是危險
在不影響交通及安全的情形之下,試想;在都會區(尤其是雙北),誰沒有過需要臨時暫停一下的狀況發生,誰沒有夜間停在幾乎沒有人車的巷弄內一晚,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我有,而且在不影響安全之下,我知道我還會繼續在有需要的時候暫停一下.....
違停不對,被開單是天經地義的,也要自負責任.
但是不要把一般違停無限上綱,利用這則不幸的新聞事件來滿足自身的炫耀(我認為很無情冷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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