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剛要上國小!腳踏車男喝醉違停慢車道遭撞飛搶救5天亡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陳姓男子4月29日喝酒後騎腳踏車違停在慢車道上,遭後方自小貨車撞飛,送醫搶救5天不治身亡,留下了年僅6歲的女兒,也讓親妹妹崩潰痛哭。事件發生後,58歲李姓小貨車駕駛也被依照過失致死罪送辦。

一名陳姓女子在臉書上發文,徵求4月29日凌晨4點30分左右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同時希望替哥哥集氣。陳女表示,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過世,臨終前囑咐哥哥要好好照顧她,哥哥一直不敢忘記父親的囑託,對她愛護有加,沒想到如今發生意外,讓她十分悲痛。

陳女說明,哥哥今年才32歲,還有一名即將上小學的女兒,希望網友能幫忙集氣。不過,32歲陳男送醫搶救5天,仍然不治身亡。

警方調查後發現,肇事的58歲李姓駕駛酒測值為0,遭撞的32歲陳男酒測值則是超標,初步判定陳男違停,李男又沒有注意路況,所以才導致案件發生,詢問後依照過失致死罪送辦,詳細原因為何仍待進一步釐清。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503/2243325.htm#ixzz7SHLgVb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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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再不修法,或是繼續有人認為「停一下不會怎麼樣」的心態,此現象只會繼續出現

喝酒請不要駕駛任何車輛找代駕或是找親友

也請不要想停就停,紅線、路中央或會造成任何交通問題的地方
記者很有事喔
看過畫面
這根本不是違停的定義好嗎
jerrycheung37
是酒駕違規,酒後騎自行車,不會構成刑責,但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utterman
駕駛真倒楣 但是 看起來街燈還滿亮的 這樣都能撞到 新竹常常有車停在路中間怎麼都沒被撞
davidchange
路口沒減速,未注意路況,被害者是完全靜止。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依據畫面顯示.這根本不是所謂的一般的違停,而是因為酒醉>>>整個就停止在路中間,當然;貨車駕駛未注意前方也是肇責的主因.
這是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也是一則交通教育.
不應情緒作祟而綁架了政府修正檢舉方向的真正意義.
違停違規就是不對,但違停也不代表就是危險
在不影響交通及安全的情形之下,試想;在都會區(尤其是雙北),誰沒有過需要臨時暫停一下的狀況發生,誰沒有夜間停在幾乎沒有人車的巷弄內一晚,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我有,而且在不影響安全之下,我知道我還會繼續在有需要的時候暫停一下.....

違停不對,被開單是天經地義的,也要自負責任.
但是不要把一般違停無限上綱,利用這則不幸的新聞事件來滿足自身的炫耀(我認為很無情冷血)
a8928016
只要有畫紅黃線,即使不影響安全與視線的狀況下,一晚我都不會停
kmichael99
現實世界不是黑白分明的世界 你看超商補貨卡車有哪台有地方可以停的? 都停在紅線大違規不是嗎?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這跟認知中的為求方便的違停不同~
而是任意停在路中~
該疑惑的反而是該貨車司機~為何沒看到?看不到?

我都認為~晚上12點到早上7點(大概就是午夜到天亮)這段時間~
盡量別出門~不得不出門時在外要特別小心~
奇奇怪怪的人很多~精神不濟或不知道在幹嘛的人...也很多~
這標題的意思是如果他女兒不上國小的話,死者就不會死的意思嗎?
風~~
@潛水夫@
那平交道鐵軌上你知道不能停,那你要不要去停一下,反正又不會死。
nonexpect
bacon777 非我本意也,只是某位鄉民的論點太強大了,只能幫他多多宣導[笑到噴淚]
fsvbzq wrote:
該疑惑的反而是該貨車司機~為何沒看到?看不到?

夜晚的道路上,前方靜止的物品很難注意到,尤其是靜止的物品還不會發光的時候,因為注意力會被周邊發光的吸引。

會不會撞上去,是機率的問題,有發光的話,機率會小一點。要說自己不會撞到,如果我先看過影片,有了上帝視角,我敢保證100%,此案例我絕對不會撞到。
fsvbzq
回覆Jinan大大~這跟邏輯沒有關係吧~能力愈強責任愈大~車輛相對於機慢車行人~更應該專注~至於有人會故意隨便擋在路口~那是另一回事~切勿以偏頗的狀況來類推解釋該貨車駕駛為什麼會看不到的藉口~
fsvbzq
如果是有人突然跳出來~讓你真的無法反應措手不及~那還說得過去~一個人一個東西站在那裡~開車的人說他看不到?講不通的~無故停在路中當然也是不對~但是開車的人連前面有什麼都看不到~也算是不適任的駕駛之一~
吼吼吼~~ wrote:
相信這次依然不會把違停當作是肇事主次因,繼續讓國民感覺違停是安全的

不是主因也不是次因
那是?
zekebobe
mark0826
類酒駕
fsvbzq wrote:
這跟認知中的為求方便(恕刪)


發呆~沒在看路~打瞌睡~滑手機,或是潛意識在開車

這種現象常常發生在每天駕駛的路線

因為非常熟了,到目的地後會有駕駛人沒有駕駛車輛的記憶
司機過失致死罪真的不冤枉, 貨車司機這樣的開車技術與注意力以及車子近光燈竟只能照20公尺

完全與違停無關, 那麼長的距離給他閃, 假設今天是一位昏倒的路人呢? 不就輾過去

因此加強取締, 並且對累犯要求去上課, 不上課就逮捕, 這些人怕沒時間賺錢, 因此要罰時間才會怕, 關個10天。

看他有多少時間。


吼吼吼~~ wrote: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恕刪)
阿呆徐
+1..感覺他在等過馬路,汽車駕駛問題最大...視力有問題或者前擋貼太黑
歐貝拉之夢
很多人都是薩利機長內那些事後模擬的人,當然都知道要怎麼閃,問題當下周邊狀況誰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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