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ga615518 wrote:左右轉的話只要行人別太龜速過馬路我通常也是會先讓. 版上就是有人拿日本比,也不看看人家日本人走路多快,同樣過40米的馬路,日本人或許不用30秒,但台灣我看要超過一兩分鐘在台灣,大概只有台北或高雄這種大都市,大家走路才會快
.展哥. wrote:如果行人闖紅燈,那要讓不讓?讓了,準備吃上妨害交通罰單;不上,吃上不禮讓行人罰單 有紅燈表示位於路口,可以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第 103 條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內政部也有這個FAQ可以參考http://www.moi.gov.tw/chi/chi_faq/faq_detail.aspx?t=2&n=9283&p=10&f=6
roger1012 wrote:發現台灣人對於禮讓...(恕刪) 我不但開車/騎車還是個行人當行人時過馬路一定快速通過 還會回頭看左轉車現在大家第三責任險額度都買很高誰怕誰比路權不如比安全自己生命安全自己顧
sj0109 wrote:我不但開車/騎車還是...(恕刪) 重點是現在很多人觀點弄錯認為買個高額第3責任險就什麼事都沒或買個保險就什麼事都沒就完全缺乏了危機意識像被車撞就認為保險會賠有什麼好怕但沒想過就算保險會賠。也只是賠一筆而且萬一被撞到半身殘廢保險金可養一輩子嗎到最後不也是要家人照顧起居最後還是拖累了自己的下一代
not for sale wrote:重點是現在很多人觀...(恕刪) 過馬路我一定瞻前顧後 不時回頭看 有無後方轉彎車上次不是好像有個行人 被後方轉彎車捲進去對方如果保險買足痛是行人在痛開車我小心步行我更小心所以說比路權不如比安全自己生命安全自己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