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色小鸭 wrote:你的台北地院哪邊說行人無過失 騎士全責?根本沒有...這不是腦補是啥?嘻嘻... 開始無限迴圈啦...這問題45樓就回答你啦我何時說過我的一定是對的我都是針對我所貼的內容在回答呀我的陳述都是有憑有據,又不是我在瞎說所以我說你自己要回我又沒看楚我我的內文還亂加詞,還要怪我?我貼的新聞就沒提到行人有過失,只有提騎士呀所以誰腦補?開始一直問之前就問過的了??
黃色小鸭 wrote:沒提到=沒有???這不是腦補是啥?這叫有憑有據??瞎到爆也不想想誰在判決書都還沒出來就把這篇古文挖出來?還敢大言不慚說【法院打交通部的臉】【請交通部對下面這個案例做說明】真的會笑死人...慢慢拗 等判決書出來看人被打臉嘿 誰瞎到爆呀?誰規定判決書沒出來就不能挖古文?我說【法院打交通部的臉】是在指行人有無責任嗎?看青楚我27樓寫什麼,比較什麼交通部說:尚非臺端所述行人享有絕對路權及可藉此獲得賠償。法院判: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不論是否為紅燈,黃男都應禮讓行人先過根據新聞內容法院認為行人享有絕對路權所以要賠償了現在是要不要賠償的問題,不是行人有沒有責任的問題是你自己東扯西扯,扯到責任這問題上打轉又來怪我啦? 連我說打什麼臉都搞不清楚...??到底誰一直轉移話題,誰腦補..
黃色小鸭 wrote:臺端所述你知道臺端是誰嗎?你要不要10樓去看清楚一下搞笑...PS:還偷刪文啊 刪什文呀...想重新編輯一下你又回文了啊不是說要走了嗎??哈哈~~我前面25樓都引trackerhsu大的全文了我會不知道臺端是指trackerhsu大嗎?問這什麼問題?誰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