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推「行人兩段式過馬路」...台灣真的是四輪至上

通常台灣討論東西 都離不開台北市

台北以外的縣市 幾乎都是人讓車 鄰近的縣市 基隆跟新北 桃園都是

人看到車先閃 車先過....所以不太有回堵的問題 (行人自己跑快點...)


而台北市一定是車讓人 極少數例外 車必須先停 讓人先過 大一點的路口光等人就等飽了

類似南京敦化口 或南京建國口....

一個紅燈很久 又過沒幾台


之前就說過了 天橋就是解決這問題的最佳方法

行人全部走天橋 橋下路口全部車都不用被人卡住


你會問說 那輪椅怎麼辦 其實大路口不遠處 都會有其他路口可以過

頂多就多走一點就好 讓整個交通更順暢 雖然要犧牲一點人的不方便 但卻可以帶來更多人的方便

最大公約數處理事情 是最佳的


很不懂為何天橋要拆...

你會問說 因為沒人用 所以要拆 為什麼沒人用 還不是因為天橋底下還有斑馬線...

如果取消斑馬線 強迫走天橋 那不就是有人用了嗎....XD

你會問說 很醜 所以要拆 醜不醜看人啦 不會蓋漂亮點?
信義區一堆百貨間的天橋 A11到威秀 ATT到南山廣場再到101 怎都不拆光XD

使用是活的 增加使用率才是重點 以台北各大路口上下班時間+週末東區 人潮絕對夠


又或者強迫上下班時間那各2小時使用天橋不就得了....


在國外大型路口 還有圓形天橋的 那才叫方便....不叫不便
香港跟英國有些繁忙的路口其實就是這樣的,但是重點還是行人優先,此法充其只是優畫燈號而已,而且有可能會搞到一堆人擠在窄小的安全島反而更危險.至於對於不會禮讓行人的用路蠢蛋,牛牽到北京還是牛.....
講要所有車子都停下來讓行人通過的號誌設計的人,
不知道有沒有想到這種情況!
以台北市敦化南路、台中台灣大道這種超大路幅的道路。
你們覺得有可能一次短時間過完這種路口嗎?
敦化南路路寬大約70公尺,那就假設完全給行人通過的時間是99秒吧!
以敦化南路這種大道,東西向與南北向也各要99秒來讓車通過。
從原本車子只要等99秒的,現在要等3分鐘!
這樣的設計,完全不會比較通順啊!
況且目前這些大道,本身就有相當廣大的分隔島可以容納所有的行人!
我想不出有什麼不適合用兩段式設計的!

請注意,就算通過兩段式過馬路這種法案後,
也只會挑選適合的路口實施!
不知為何有大量酸民為酸而酸!

ilikegoodgod wrote:
講要所有車子都停下...(恕刪)

拿香港跟英國來嘴的
先搞清楚


這兩個地方的車,就算沒有兩段式行人過馬路的設計,一樣會禮讓行人

台灣呢?本末倒置嘛

而且既然現行某些超長路口已經有兩段式過馬路,還有提法案?
就是想要在比較小的路口也這樣搞啊

magiQ _ Q wrote:
拿香港跟英國來嘴的先...(恕刪)

邏輯0分
大概是有路人不小心擋到立委的座車。
不知禮讓。藐視本官!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我認為車流與行人紅綠燈完全分離更好。

車輛與行人號誌分離這個又更蠢,如果在行人多的地方,通常在大型都市如台北或高雄一些捷運站或商圈附近,實施人車號誌分流我還贊成

但有些地方像台南市的林百貨.成大勝利路與大學路口,行人少的可憐還硬要增設車輛與行人號誌分流,搞的車輛也好,行人也好等紅燈時間很久,明明像台南成大或林百貨種鄉下地方也要跟風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跟你說一下,這是右轉,機車也在受益人之內

這邊說的汽車本來就包含機車
整串樓看下來,只看到二輪製造對立猙獰的臉
這立委哪個選區的啊,說法有夠矛盾,居然也能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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