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炫 wrote:
我不懂欸,既然商品沒問題,為何要退?
難怪台灣一堆奧客
我之前退貨兩次(PCHOME+雅虎商城)
PCHOME那次是買電腦螢幕,買來發現不能拿來當電視用
所以根本沒拆封,完整退給PCHOME
雅虎那次是買行車紀錄器+導航一體的東西
但是買來發現不能同時使用,商品頁面也沒有針對這個詳細說明
所以按下退貨,也把東西包好
以上兩次都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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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的東西,小弟已經養成錄影開箱+小心拆封
但我也不會無故退貨,是真的有正當理由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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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情況,買了相機發現拍了不如自己想像的漂亮
請問當初有沒有做過功課?有沒有調整相機設定?
如果都沒有,那就是奧客一枚
真的~商品沒問題幹嘛退
人家送來要幫你出運費
退貨也要自行吸收運費
玩一玩不喜歡就退掉
那下個接手的人是不是比較雖
東西被人用過了當二手貨買也沒比較便宜
另外我覺得購物台應該要定個規則
產品沒有異常卻無故退貨3次
就不要再出貨給這種奧客了
簡單的說一下,消保法定的七日猶豫期,
目的是避免消費者在衝動之下訂購商品而設的。
有被電視購物、或是路邊書商推銷慫恿的經驗就可以知道,
在還沒有看到貨品的時候而下的決定過於輕率,因此消費者可以在時間內決定要不要解除契約。
很多人說不試用怎麼知道有沒有瑕疵,這個部分已經是契約成立之後出賣人的瑕疵擔保義務,
消費者如果因為有瑕疵而主張解除買賣契約,是適用民法的規定,而不是用消保法的猶豫期。
因此七日的猶豫期,企業經營者固然不能單純因為拆封而拒絕解約,
但不代表這段期間能讓你"試用"商品,
因為你一旦使用就表示決定接受這個產品,接受這個買賣契約。
誠如上面所說的,消保法是讓你收到商品之後,給你七天的時間再考慮要不要買它,
這時就像是你已經在賣場前,可以摸到了商品的實體(其實是業者先送到你家),
那麼消費者再決定使用的時候,就如同你從實體商店結帳後把商品買走,
之後如果有瑕疵就依照民法的規定去退貨,而不應有適用猶豫期的空間。
講白一點,消保法只是讓你在網路購物時可以獲得和去店面有同樣的保障---也就是看到商品實體,
讓你想七天再決定要不要買,就像你可以逛街時可以慢慢考慮一般,
而不是讓你享有特權可以操他一周再退掉。
當然解釋上是這樣,實務上很多業者提供了更好的服務,
實體店面甚至家樂福、好市多、ikea都可以讓你試用,
請自行選擇符合你期待的店家,但不代表沒有讓你試用就是違法的。


yangto wrote:
小弟我待過網購,做過客服,也參與過多次退貨爭議排解,讓我來為大家說明一下
1.鑑賞期、試用期、猶豫期..這些其實都對,只不過是由網購平台自己定義的,消保法裡沒有明定七天是什麼期
2.不論網購平台定義的是什麼期,都不能規定『拆封就不能退』,根據消保官的解釋是:大多的情況下不拆封就無法完整檢查商品是否有瑕疵,除非包裝或封條的形式是可以讓消費者在不拆除的狀況下檢查商品,譬如衣服的吊牌、精品包的提把封條..等等
3.網購平台也不能規定『試用就不能退』,根據消保官的解釋是:因為試用也是消費者檢查商品瑕疵必須的動作之一,即使是食品或化妝品,這類商品試用後必定會減損商品的完整性,這種情況下廠商必須隨貨附上『試用品』供消費者試用。
4.整新費用是在消費者退貨後,商品本身或原廠包裝無法直接還原成可出貨狀態,廠商必須經過更換零件、更換包裝..等等的程序才能夠再出貨給其他客戶的情形下,廠商才能跟辦理退貨的客戶要求支付整新費用,但廠商不能因為需要整新而拒絕客人退貨。
5.在任何情況下,只要商品本身有瑕疵,消費者都絕對可以申請退貨且不須支付任何費用,包括整新費
所以在樓主的情況,只要相機原廠內外包裝都沒有破損,裝回去就跟新的一樣,即使有試用過也一樣可以要求退貨且不需支付整新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