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式的騎乘,一部分來說,是Communism的縮影,與私有、個人、獨特、自由之騎乘,是背道而馳的。
一部分來說,扭曲成崇尚集權,排除個人化,對於反饋視而不見。
當一部分的觀眾,擁抱共享經濟式的騎乘,並把自由騎乘之反饋封鎖。
背後的意義,追求自由騎乘的觀眾,可以好好思考看看。
ukj2621004 wrote:
問題是,所有的商業化共享經濟,說穿了不就是租賃嗎?
不信?
您舉得出哪一種商業化的共享經濟不是租賃呢?很難吧!
因此,共享=租賃,適用目前所知的租房、租車、租腳踏車、租影印機、租相機、租車位......租高價鋰電池。
租賃早就存在,只是換個包裝,美其名為「共享經濟」。為的是降低消費者持有成本,並且發揮產品最大使用價值,不要閒置。
事實上, 共享經濟這名詞僅適用於個人 團體 私有物於空閒時拿出來收費出租, 除了自己可用以外, 其他人也可使用才叫共享
而台灣廠商.....很多都假藉共享這個名詞招搖撞騙, 該共享物品 企業本身根本沒有在使用, 純粹只是提供租賃, 而很多人因此被他們糊弄, 自以為共享 實際上只是跟付停車費一樣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5%B1%E4%BA%AB%E7%B6%93%E6%BF%9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