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過期的、破損的、顧客掉在店裡的商品,所有的職工就是不能侵吞。
管你價格才多少,一律送辦。
各位可能沒想過,當一個超商工讀生偷吃了過期的飯糰,然後送急救,媒體會怎麼報。
一定是「YYY吃XX超商飯糰送急診」,偷吃放在不起眼處。
這條新聞起碼會讓該超商的飯糰半個月少賣千萬元以上的營業額
即使只是30元的飯糰,都有可能導致千萬營業損失
雖然機率不是百分之百,但超商可不願意承受這種意外
當然是職工教育一再宣導,犯後直接送辦
附帶一提,國內各大賣場超商也嚴格規定,遇到搶劫就把錢給搶匪,不可扺抗。
超商給搶匪搶,頂多損失幾百、一兩千現金
但店員與搶匪對打,萬一有死傷,這家店豈不就成凶店凶宅
幾百萬裝潢費不就泡湯了
超商還要對死傷的店員負賠償責任、刑案做筆錄、上法院。
很多賣場匪夷所思的嚴厲規定,都是因為若不澈底執行,後來會導致極大的商譽、營業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