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holic wrote:
今天剛好國外朋友來...(恕刪)
公布一下公司應該無所謂吧?
很多人會搶著去應徵喔~~~
不認同公司的人也可以趁早換了....

cm4430 wrote:
請問何謂“假要給到位給到足”??
二十年前當兵時還沒週休二日,那時部隊是"見紅就放“,有時一個月只有5天假,有時有6天。逢年過節才有8-9天的假可以休。當時都是排休積休。因為只有週日算假日,所以其他休假都靠那些紀念日來補,像蔣公誕辰這種日子也有放假。
後來改成隔週休二日,然後才是週休二日,於是很多假便改成”只紀念不放假“。但當時能週休二日的僅有軍公教,為了平衡假期所以保留某些假日讓特定族群可以放假。
基本上這些假在過去幾十年來一直都是浮動的,政府怎麼規定我們就照著走。當年很多假日改為"只紀念不放假”時我們也沒走上街頭。
但不知從何開始,竟然會有人認為這些假都是固定的,好像這些假是從他一生下來就擁有的權利一樣。當政府要更動這些假時,竟然跑去抗議說是“剝奪他們的權益”。關於這一點我就很難去理解你所講的“假要給足”是什麼意思。如果這個假是政府給的,那它要收回去為什麼不可以。一年要給幾天假才叫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