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這個不一定會成立, 因為要看, 所以才會要求車子的性能
簡單來說, 不能亂閃到別人車道, 後面造成的損壞並不是無條件的歸責始作俑者,
CRV很不利是因為根本沒撞到去, 閃什麼閃
吊詭吧? 撞了如何閃, 閃了如何會撞到, 但是閃到別人車道, 別人何辜?
所以就影片而言, AUDI仍在前進, 即使他晃來晃去, CRV剎車不踩到底就在亂閃避。
所以不是我為AUDI開脫, 而是就事論事因果在AUDI影響CRV, 他只賠他, 至於侵入其他車道造成的反應, 當然AUDI願賠是沒問題
否則真的可能被切成兩件事 , 簡單的說, 不是大家認為應該的那樣, 而是CRV處置是否恰當, 是不是只能閃, 或真的緊急到那個地步, 這會拿影片來檢討, 尤其是有人傷亡(本案可能因僅為車損或許對CRV是有利的)
結論就是長久以來的呼籲, 買車要重視性能, 原因在此, 很多時候對一些性能良好的車子, 那根本不值一哂, 談笑用兵, 從容化解, 氣定神閒, 開了自能體會,相反的就是高速公路會飄緊張兮兮小事被自已弄成大事
養樂多殺手 wrote:
以我個人的觀念,不同車道沒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會不會被判未保持安全距離要看自己車道的安全距離有沒有被侵入,
AUDI剪CRV的車道,CRV如果追撞AUDI當然沒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CRV閃避被後車追撞,追撞CRV的後車也沒有安距問題,會歸責到AUDI,
但是除了CRV跟追撞CRV的車,後面的車就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了。以我個人的觀念,不...(恕刪)
ado016435 wrote:
是因果關係沒錯, 但是不是無限上綱, 我主要表達這個意思, 要看狀況, 尤其是到了法院, 就會有不確定性, 這又回過頭來讓人領悟一件事, 車子的性能是保命符, 不是保值性, 可是台灣人卻把保值性看的最重要。
全身而退, 不與任何車子發生干係才是就正確的, 這有賴於車子卓越的性能及駕駛正確的開車觀念 ...(恕刪)
到法院會遇到正常人法官還是恐龍法官要看運氣,
而買車到底要著重性能還是保值,我不予置評,
有錢誰不想開好車,沒錢也有沒錢的想法,
各人有各人的考量,爭論再久也不會有結果,
況且以現在路上一堆雞腿換的駕照,
就算性能再好也躲不過三寶自殺式攻擊,
套一句之前警察先生說的:
"你不能期待每個人的開車技術跟你一樣好。"
只能車險保好保滿記得拜拜。
badboype wrote:
奧迪跟Honda後...(恕刪)
錯誤!
白目奧迪在雙白線變換車道,有罰單。
Honda CRV為了閃避而隨意變化車道,造成與別的車輛產生碰撞,注意看車禍的位置就是在兩個車道中間,表示白色Honda CRV變換車道還未完成,仍沒有取得適當路權,當然有肇責。
在台灣很多人根本就沒有行駛在車道內的觀念,前方車輛或道路有塞車或是障礙物,就習慣隨意彎一下,這樣很容易危害到旁邊正常行駛在車道內車輛或是走在路上行人。
遇到障礙或是緊急事故,首要條件就是煞車,而且要保持在車道內煞車。在這個車禍案例,如果那台白色Honda CRV沒有隨意轉出車道,緊急煞車或是來不及煞車而直接與那台白目亂車車的奧迪碰撞,那這個車禍意外也大概就只有兩台車(頂多三台車)需要調解,而且幾乎所有的責任都會由那台白目奧迪來承擔。
wenjong wrote:
錯誤!
白目奧迪在雙白線變換車道,有罰單。
Honda CRV為了閃避而隨意變化車道,造成與別的車輛產生碰撞,注意看車禍的位置就是在兩個車道中間,表示白色Honda CRV變換車道還未完成,仍沒有取得適當路權,當然有肇責。
在台灣很多人根本就沒有行駛在車道內的觀念,前方車輛或道路有塞車或是障礙物,就習慣隨意彎一下,這樣很容易危害到旁邊正常行駛在車道內車輛或是走在路上行人。
遇到障礙或是緊急事故,首要條件就是煞車,而且要保持在車道內煞車。在這個車禍案例,如果那台白色Honda CRV沒有隨意轉出車道,緊急煞車或是來不及煞車而直接與那台白目亂車車的奧迪碰撞,那這個車禍意外也大概就只有兩台車(頂多三台車)需要調解,而且幾乎所有的責任都會由那台白目奧迪來承擔。
錯誤!白目奧迪在雙...(恕刪)




























































































